北美票房:《阿凡达:水之道》续领风骚******
中新社洛杉矶1月8日电 (记者 张朔)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北美票房依旧是《阿凡达:水之道》(Avatar: The Way of Water)的江湖。
据票房统计网站boxofficemojo1月8日发布的电影市场数据,23部影片北美周末票房(1月6日至8日)约得1.04亿美元,环比增长约1%。
《阿凡达:水之道》在放映影厅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此番周末票房环比下跌约33%,以约4500万美元连续第四次登顶北美周末票房排行榜榜首,在该统计周期总票房中占比逾四成。目前,这部奇幻动作片的北美累计票房接近5.2亿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该片迄今总票房已突破17亿美元,一周之内增收约3亿。
1月6日上映的《梅根 》(M3gan)以约3020万美元首映周末票房摘得榜单亚军,成为最新一期北美周末票房排行榜十强中唯一的新片。这部科幻惊悚片由好莱坞华裔电影人温子仁参与编剧和制作。目前主要电影网站对其评价为IMDb评分6.7、MTC评分72、烂番茄新鲜度93%,CinemaScore打分为B。有评论称,该片将恐怖和喜剧元素融为一体,黑色幽默为影片添彩。
《穿靴子的猫2》(Puss in Boots: The Last Wish)紧随其后,以约1312万美元周末票房、22%环比跌幅,从上期榜单亚军退居本轮排名第三位。目前这部动画片的北美累计票房约8771万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迄今总票房接近两亿美元。
随着放映影厅数量从个位数增至三位数,由汤姆·汉克斯主演、改编自畅销小说的《生无可恋的奥托》(A Man Called Otto)此番周末票房环比大涨7366%,以约420万美元从上期榜单第18名跃升至本轮排名第4位。目前这部喜剧剧情片的总票房约为1269万美元。
漫威超级英雄电影《黑豹2》(Black Panther: Wakanda Forever)则以逾34%环比跌幅、约340万美元周末票房,从上期榜单季军下滑至本轮排名第5位。目前这部科幻动作片的北美累计票房超过4.4亿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迄今总票房接近8.3亿美元。
本期北美周末票房十强其他席位也略有调整,依次为传记歌舞剧情片《与爱共舞》(Whitney Houston: I Wanna Dance with Somebody)、剧情片《鲸》(The Whale)、历史剧情喜剧片《巴比伦》(Babylon)、动作喜剧片《暴力之夜》(Violent Night)和恐怖喜剧片《菜单》(The Menu)。
新的一周,惊悚恐怖片《恶魔阴谋》(The Devil Conspiracy)和惊悚动作片《飞机陷落》(Plane)等均将于1月13日上映。(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